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启动风雨影响。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自然灾害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救助Ⅳ级
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有安全住所、启动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自然灾害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救助Ⅳ级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梅州有衣穿、启动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自然灾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救助Ⅳ级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梅州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启动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自然灾害有水喝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